[随州资讯]查不到高空抛物责任人损失谁来赔?
金晶 TO: 2017-2-6 09:23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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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随州快讯小编在本网站发过一篇帖子:《随州一小区天降酒瓶,直接砸在……》。帖子大意为:2月2日晚一网友的车停在明珠华府门口靠近凯旋中央一楼门面的地方,被天降的酒瓶砸出了伤痕。他去找过小区门卫,门卫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和相关负责人电话,又说明早再处理。

这下车受损的网友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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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高空抛物行为倍受关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制约,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而且处理此类事件的结果也不同。

那么,关于高空抛物受损失的车主到底应该找谁索赔呢?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的法规。其中,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国家物权法等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
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或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高空抛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法防止应是物管公司的职责之一。根据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公民能安全出行,平安回家,随州快讯小编在此温馨提醒市民:高空抛物危害极大,居民需增强危害认知,加大宣传管理,提升个人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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