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资讯]离婚路上中大奖,奖金是谁的?
金戈 TO: 2016-11-16 17:33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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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李某是一个资深的彩迷,把生活的全部希望寄托在彩票上,不思进取,导致家庭关系十分紧张,生活拮据,这让李某曾经引以为傲并且十分善良的妻子,在苦口劝说无效后,也死心了!后来遇到一男子,出轨了。妻子在外与情人同居,并且理直气壮的与李某离婚,李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同意离婚,双方就子女、财产等进行了协商,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路上,李某顺道去彩票店购买了彩票。在离婚后的第二天,李某惊喜的发现,前日购买的彩票中大奖了。李某为报复前妻,当即给前妻打电话,称自己中大奖了,以后再也不用受苦了,原以为可以刺激一下前妻,可没想到因为这个电话,李某却陷入了窘境,因为他的前妻听完电话后向他讨要一半的奖金。
那么在离婚前购买彩票,离婚后发现中了大奖,这个奖金究竟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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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理说法律师团认为:根据中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明确了婚后买彩票中大奖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怕你使用藏在鞋盒里的私房钱买彩票,那也算。尽管买彩票的时候还没有离婚,得知中了大奖的时候已经离婚,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彩票本身就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彩票虽说不是财产,因为彩票的特殊性,属于“射幸合同”,收益与否含有一种不确定因素,无法预料,在购买彩票时就包含了中奖的可能性,双方均享有一种期待利益,只要购买彩票的行为是在婚姻内发生,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奖金理应一人一半。这是法律!

如果离婚前妻子知道自己买了彩票,离婚后得知中了大奖,在没有证据、没有监控的情况下,李某也可以打死不承认,认定不是自己买的彩票,这样也不用分给妻子一分钱,这是道义。前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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