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资讯]随州龙王木业“1.3”锅炉爆炸事故被处理的干部都升了?
威兔 TO: 2013-6-9 15:36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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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随州市龙王木业“1.3”较大锅炉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情况通报如下:

2012年1月3日早晨7点20分左右,位于随县均川镇红石垭村的随州市龙王木业红石垭厂区发生锅炉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经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操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的锅炉爆炸类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已经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市纪检部门依照《批复意见》对9名事故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给予随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刘金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随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科长黄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随县林业局均川林管站站长徐洋全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申少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科长兼稽查局局长陈时飞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随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科负责人张新臣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随县均川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徐大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均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伟庆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均川镇经济发展办主任、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彭有勇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给予事故责任单位经济处罚。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前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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