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泉:有力监督推动国有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近日,酒泉市纪委监委与巡察、审计、国资等部门联合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从6月开始,11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专项审计、专项巡察、督促整改四个阶段。市纪委监委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稳中求进、有序推进的原则,重点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风险、违规发放薪酬、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企业经营中失职渎职行为、靠企吃企侵吞国有资产、境外投资造成重大损失、违反财经纪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11个方面突出问题,按照“六清”“六盯”“六治”的要求,从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监督整改发现问题、抓好源头治理和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酒泉市成立市属国有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安排,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限要求开展工作,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市属国企自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认真自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市审计局对有关市属国企进行专项审计,监督检查2018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办对有关市属国企进行专项巡察,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重点巡察;市政府国资委牵头成立督改组及时进驻有关国有企业督促整改,既督改具体问题,又督改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11月中旬形成督改报整改领导小组。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自查自纠、专项审计、专项巡察和整改落实各个阶段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集中核实处置。同时,要准确把握政策,将专项整治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有机结合,既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执纪执法,又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供稿 张瑞 编辑 张莉)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