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资讯]老旧房屋有无安全隐患?抗震风险如何?成都开展全市排查
九头鸟 TO: 2020-6-18 07:02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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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建局为


进一步助力我市关于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相关创建工作


决定开展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及


抗震风险排查和鉴定加固工作


01排查时间


2020年6月至10月


02工作分类


1


城镇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城镇老旧房屋抗震风险排查和鉴定加固工作


03


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03排查范围


1.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城镇中建设年代较长(2000年前)、建设标准较低(砖混结构)、严重失修失养的老旧房屋(不含C、D级危险房屋)。


2.抗震风险排查和鉴定加固


2008年前修建投入使用的学校、医院、客货运场站、商业综合体、旅馆酒店、文化体育场馆、公园配套用房、风景名胜区配套用房、机关单位用房、国有企业用房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老旧房屋。


3.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使用时间超过10年以上的商业综合体、旅馆酒店、客货运场站、文化体育场馆、机关单位用房、国有企业用房等外墙采用玻璃幕墙的既有建筑。


04排查内容1


城镇老旧房屋外墙装饰构件、承重墙、梁、板、柱等构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是否沉降倾斜;是否拟定排险整治方案/计划;是否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效治理。


2


相关行业老旧房屋的抗震设防等级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装修改造破坏房屋抗震性能(抗震构件)的情况;是否进行抗震风险检测鉴定;不符合标准的是否采取有效抗震加固措施;其它可能引发抗震风险事故的情况。


3


相关涉及公共安全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业主单位)是否开展汛期安全隐患风险检查(检测);危险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存在明显破损、老化、锈蚀隐患的幕墙玻璃、结构胶、金属承重构件是否及时维修更换。


05排查责任1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据《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是城镇老旧房屋、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和抗震风险排查鉴定加固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组织安排人员(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院落自治组织等)或第三方专业检测鉴定机构开展所属房屋相关安全隐患风险的检查检测、记录归档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履行危险治理责任。


2


教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文广旅、体育、公园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要求,组织督促行业内老旧房屋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隐患、抗震风险的排查和鉴定加固相关工作,并建立信息台账。


3


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办(社区)督促指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做好城镇老旧房屋安全隐患及抗震风险排查和整治、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建筑区划实行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和法定责任,对老旧房屋、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隐患进行告知,并协助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做好应急处置和整治工作。


06工作要求1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相关创建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分阶段分步骤,全面组织开展辖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抗震鉴定加固工作,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第三方专业检测鉴定机构参与排查工作,确保结论科学准确、工作全面覆盖、隐患不留死角。


2


第一阶段:6月-7月,组织开展排查、检测安全隐患风险工作;


第二阶段:7月-9月,集中进行安全隐患风险加固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10月,收集整理相关数据档案,市住建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3


积极发挥协调联动作用,会同街办(社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督促指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做好老旧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工作,排查任务完成后建立专项排查工作档案并定期更新。同时,做好相关排查整改情况的存档、跟踪管理工作。


4


排查过程中发现疑似存在严重抗震风险的老旧房屋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应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相应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抗震和安全检测鉴定,根据检测鉴定报告及时开展应急排危和加固整治工作,并做好相关风险排查、检测鉴定和加固工作档案。


5


请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辖区街办(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每月汇总相关排查整治情况后报送。每月27日前,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老旧房屋抗震性能排查加固情况统计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以及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简报、照片等材料一并报送至市住建局(无更新情况不重复报送)。


来源:成都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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