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寺堡:紧盯“小微权力”保障脱贫攻坚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涉及低保、危房改造、困难救助、惠农补贴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必须及时在网格内全面公开,对群众提出的异议必须有回复,绝不能走过场、走形式。”这是红寺堡区纪委督查组督查“网格化”管理工作时提出的要求。 作为基层的毛细血管,农村基层组织长期面临监督难,基层“微腐败”难根治,易发多发等问题,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小微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约束到位、公开到位、监督到位,在基层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把每个行政村确定为1个一级总网格,以现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划分二级网格,根据村情和巷道布局,在二级网格内划分5-7个三级网格,每个网格50-100户。每级网格长负责网格内的管理和网格服务的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工作。承担网格内脱贫攻坚、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项公开报告、倡导文明新风等职责。 做实做细村务公开。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分级组建网格微信工作群,乡镇建立一级网格长工作群,二、三级网格建立群众参与的工作群,将全体村民纳入三级网格。凡是必须公开的党务、村务、财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及时在网格群内公开,接受群众实时监督。乡村两级定期梳理分析民情民意,及时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网格内解决。 发挥好监察信息员作用。充分发挥63名村级监察信息员的“探头”和“哨兵”作用,每个三级网格安排一名监察信息员专职负责监督工作,对网格内村级重大事项落实、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关注收集村民对脱贫攻坚、项目落实、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的意见,每月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随时报告。强化了村级监察信息员在村级小微项目、小微权力中的监督,严防基层“微腐败”。(红寺堡区纪委监委 黄文辉)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