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人生产假冒商品非法获利59万 涉"蓝月亮"等知名品牌
正义网吉安6月12日电(通讯员贺轩)为谋取高额利益,黑心商人在无任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制作假冒洗衣液,并使用假冒“蓝月亮”、“立白”、“超能”等品牌商标。近日,经江西省永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永新县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7年5月,候某某失业在家,闲来无事的他发现老家有人将假冒的洗衣液装到知名品牌洗衣液瓶子里,再冒充正品销售。靠卖假洗衣液成本低,利润高,侯某某决定如法炮制。2017年7月,在经过几番考察之后,候某某在本地小樵镇田村租用了两个厂房,购买了搅拌机、白桶、香精、防腐剂、洗衣粉调制器等工具原料。得知杨某在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洗衣液瓶后,两人一拍即合,杨某为侯某某提供假冒洗衣液瓶,侯某某则将自己生产的假冒洗衣液灌入假冒洗衣液瓶中,再从市场上收购正品洗衣液的包装盒进行包装。就这样,经过几道简单的工序,侯某某就在自己租用的厂房内制造出了各种知名品牌洗衣液。?
在制作好这些假冒洗衣液后,侯某某通过微信添加网络好友,微信群,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内发布大量销售假冒“蓝月亮”、“立白”等广告以便销售给他人。从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两人靠卖假冒洗衣液一共非法获利达59万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如今,这起案子虽然已经办结,犯罪分子也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但有关监督部门应该继续加大对侵权商品的打击力度。如对工厂、仓库、销售门店所售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样调查,同时,要积极探索网络市场交易监管的有效途径,从源头上防止假冒商品进入市场。?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