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防疫指〔2020〕22号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强境外输入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多国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世卫组织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已构成全球性大流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加强对境外来珠返珠人员健康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2020年3月8日零时后,从各口岸入境来珠且来珠前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人员,无论国籍,如入境不满14天的,一律立即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社区负责提供健康监测服务。尚未隔离的一律纳入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从被隔离观察人员入境我市之日起计算,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
三、以上入境人员须在3月24日前主动向所在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人员申报健康情况,或与所在区定点医疗机构联系(见附件)。凡入境后尚未做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均要开展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为免费。
四、请以上入境人员配合做好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对隐瞒或逃避隔离观察、拒不配合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不主动申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拒不接受检测的,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予以失信惩戒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用工单位、知情群众均应提醒境外来珠返珠人员主动申报个人健康信息,也可直接向社区通报情况。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3月23日
附珠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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