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关注]抗疫非常时期,更要当心陷阱!湖北发布2020年第4号消费警示
九头鸟 TO: 2020-3-20 16:00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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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抗疫非常时期,更要当心陷阱!湖北发布2020年第4号消费警示

楚天都市报3月20日讯(记者詹钘通讯员陈畅)连日来,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微信等网络渠道,假冒知名电商平台,以“新店推广”、“开工大放送”等多种名目,虚拟“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赠品”的销售活动,诱骗消费者转发朋友圈,销售以次充好的商品,广大消费者频频上当。针对这些违规行为,湖北省消委、省广告监测中心做出联合预警。

省消委提醒,非常时期,应该及时辨别真伪,“假冒”商品一般不能提供正常的经营详细地址,如果存疑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商家信息,如存在异常需留心。

另外,经营者需依法经营讲诚信。开展广告宣传和经营活动,特别是利用微信等自媒体渠道宣传销售商品,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广告发布者、商品经营者的社会责任。

同时,消费者要养成理性健康的网络购物消费习惯,微信群里不可信的链接不点击、不转发。进行网络购物时宜选择资质齐全、信用良好的电商平台,商品服务质量更有保障。对商家存疑可核实或者举报。

最重要的是保留相关的购物凭证或记录,一旦发生了消费争议可以向电商平台客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向辖区消费者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咨询,及时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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